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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以及员工在上下班所发生的车祸赔偿支出,能否税前列支?(无正式票据,也没有工伤鉴定报告,只有政府部分出具的协议书,因是新进人员,人员工伤保险暂没办理。)若可税前列支,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抚恤费属于其他职工福利费。因此,对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赔偿款,如属于抚恤费,可按职工福利费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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