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7日公布重点监测的57种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7月同比上涨7%,而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的7月CPI指数同比上涨3.3%。为何同样是对居民消费品的统计,看上去相似的两种生活消费指标之间的数据差距如此明显?不少公众产生了这样的疑惑,面对这两种数据有些无所适从,“难道统计数据又打架了?”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昨日表示,两者差距主要是因口径不同所致。CPI指数涵盖面更大,涉及衣食住行各方面,其中食品价格上涨6.8%,而商务部的57种主要生活必需品主要是食品,“若从两者食品价格涨幅看,相差并不大。”
商务部8月17日公布重点监测的57种主要生活必需品,7月份价格同比上涨7%。
昨天,记者从商务部相关部门了解到,57种主要生活必需品全部为农副产品。主要包括粮食、桶装食用油、蛋类、食糖、食盐、禽类、奶类的零售价格和肉类、蔬菜、水产品、水果的批发价格。
而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的7月份CPI指数同比上涨3.3%,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8%。
两指数统计涵盖范围不同
不同于商务部检测的主要生活必需品主要为食品类,国家统计局负责人早在2007年曾公开指出,目前我国编制的CPI指数,共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八大类,263个基本分类,约700个代表品种。
据介绍,我国编制价格指数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主要根据全国城乡12万户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构成资料和相关的资料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是运用抽样调查技术对全国550个样本市县近3万个采价点进行价格调查,加工整理后计算出来的。
两指数食品价格涨幅接近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中细分为粮食、肉禽及其制品、蛋、水产品、鲜菜、鲜果等分类指数。
仅从蔬菜一项来看,商务部监测的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9.7%,涨幅分别比6月份扩大13.7百分点。
就其蔬菜价格环比来看,与国家统计局7月份公布的相关数据也有一定差异。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7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8%,环比上涨0.9%,其中鲜菜环比上涨4.3%。(记者张静 胡红伟)
专家解读
统计口径不同造成“打架”误解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称,CPI与生活必需品价格不具可比性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很大,“统计局CPI指数范围要大得多,还包括住房房租、交通费等等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涵盖了,在种类上要超过它。”
“第二,CPI指数统计的面要比较广,有上万个采价点,直接跟价格进行比较”,叶青认为,商务部监测的57项也应该都包括在内了。
据商务部网站公开信息,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样本企业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所推荐企业需在当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监测指标。
叶青认为,相比较而言,CPI指数更直观更全面更系统,包括居民每天早上一起来所发生的消费行为,所以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这两种数据有不可比性,我建议按照国际惯例只公布CPI指数,商务部57种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统计没有实际意义,而这种不可比的数据看似‘打架’又会造成公众误解。”叶青表示,如果无法改变并行的现状,各部门向公众公布数据时有必要说明统计范围、口径等,以消除误解。
对于有普通居民反映,直观感觉上,价格涨幅并不止国家统计局公布的3.3%。叶青称,3.3%的数据也是计算出来的,“但我自己也感觉低了一点,不过我们都只是感觉,因为普通居民平时消费最大宗的就是食品,所以感觉食品价格上涨会更明显。”
叶青认为,目前国内价格是一种结构性的变化,部分商品价格上涨,部分商品价格下跌,“商品中涨价的较少,下跌的较多。但由于涨价的比较多是食品类,来自于蔬菜、粮食这部分由于运输成本和近来自然灾害的影响,价格较难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