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各界对银行服务收费问题十分关注,开展了广泛的讨论。对此,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工商银行已经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对所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决定程序的回顾,对应由有关部门决定和须报经有关部门备案批准的,该行都严格地履行了规定,而对自主定价的项目,该行首先考虑的是客户的消费习惯。他还对部分地区跨行收费由2元上涨至4元算了“明细账”,这仅仅只能保本,根本谈不上盈利。工行董事长姜建清也阐述了工行收费的四大原则。 明细账:4元的零利润 杨凯生指出,银行服务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选择性的,一类是有选择性的。所谓无选择性就是这个客户作为工商银行的客户,他的服务必须在工商银行办理。而ATM跨行取款业务应当属于有选择性的服务,因为客户既可以选择在工行的ATM上取,也可以选择在50米以外的建行的ATM或者民生银行的ATM上取。对于不可选择服务的定价,一定要从严掌握,尽量减轻客户的负担。而对可选择性服务的定价,考虑的成本因素要更多一点,因为客户有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他可以选择。 杨凯生行长向记者介绍说,ATM跨行取款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每一笔跨行取款需要支付给安装ATM机设备方3元钱,支付给银联6毛钱,加上子银行业务的成本每笔大概也要5毛钱,算下来4元的跨行取款费用,发卡行是零利润。 他还表示:“工商银行到目前为止,也只有12个省区分行执行按4块钱收费的标准,有2/3以上的地区依然执行的是2块钱的收费标准。我们这2/3的分行每天大概由于跨行支付,仍然在支付着我们一些成本,对我们的盈利可能也还会有一些影响,但是我们并没有因此做出更大调整的决定。” 记者从一位资深的银行业内人士那里也了解到,在执行每笔2元收费标准的情况下,银行提供的跨行取款服务实际上每笔要倒贴1.6元,在前几年跨行取款交易笔数不大的情况下银行尚可自我消化。但是随着这几年我国银行卡业务的飞速发展,跨行取款交易大幅增加,银行已不堪重负。 加大金融服务供给促竞争 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则向记者阐述了该行关于收费的宗旨和原则。第一,要综合考虑客户的金融消费习惯和承受能力。第二,要特别注重保障客户,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享受银行基本服务的权利。第三,要依法合规,对有明确政府指导价的服务项目要严格遵守。第四,要保护商业银行机构薄本微利,并以此来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包括机具和其他设施的供应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在这方面的市场化导向。他认为,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处理不当,会导致逆向选择。比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什么都管,什么价格都管,最后导致供应不足,市场短缺。所以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金融供应能力,并促进充分的竞争,最后导致金融业的价格竞争,而使消费者最终受惠。 一位长期从事银行业研究的分析师也表示,为促进市场有效竞争,银行业服务的收费价格,应该在监管部门的原则性要求下,依据自身的经营定位和成本核算进行制定或调整。而消费者对于银行提供的服务,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在价格和服务价值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事实上,经过这些年的业务创新,现在银行的服务产品非常丰富,客户实现某种需求可选择的金融工具也越来越多。 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为客户提供服务,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在商业模式下,在没有利润甚至赔本的情况下,银行会失去安装ATM机的积极性,失去了发卡的积极性,那样银行对客户的服务水平不提高反而会下降,这样的结果最终受害者是消费者。如果ATM可以供所有银行客户免费使用,那么就会有一些银行等待别的银行投资建好了之后,再搭便车免费使用。如此一来,便不会有银行愿意设置ATM机,最后导致供给短缺。那么,在市场无效率的条件下,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但ATM是商业银行经营渠道的一种,不属于公共物品,所以政府也不可能动用公共资源来为银行提供产品。可见,ATM跨行取款免费是一种非理性的、不符合经济学逻辑的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