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代帐 南京代帐公司 南京公司注册 南京注册公司
问:你好!我是一名公司的会计。最近我公司与一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合同。但是合同中写明了该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委托另外一家公司收款并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取得这样的发票并税前列支?谢谢!
答:您好!若三方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另外一家公司提供勘测设计服务,您公司也实际向其支付款项的,应当取得此公司依法开具的勘测设计费发票。
如您在注册公司与税务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致电 南京捷亚凯财税,我们已帮助数千客户解决 南京注册公司与税务等各种疑难问题。
南京公司注册、工商代理热线电话:025-52053551
手机:13851933414、13815889915
QQ:1141226302、43447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