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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公司向B公司增发普通股,用于产能扩张及日常经营,请问按新会计准则如何做账务处理,是否要缴实收资本印花税?
答: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第025号)的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因此,若企业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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