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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请问,如果不属于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如何处理?相关依据?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不属于同一项目收入的,应按照取得的不同项目的劳务收入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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