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今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任务指标已分解到各省份,中央财政资金也将在全国两会前后陆续下拨。如何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多方筹资保投入
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资金何来?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日前表示,财政部门将努力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省级财政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对财政困难市县给予倾斜。同时,还将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单列计划保用地
保障性住房大规模推进,确保用地供应至关重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比以往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强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表示,包括2011年在内的整个“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将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约谈问责保落实
“加快保障房建设,中央的决心是有的,关键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行。”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分析。“对于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一定要实行问责。”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国务院已经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首先是约谈,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有关部门要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其次是报告和问责,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