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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公平社会收入分配,规范金融机构薪酬管理,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
通知指出,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下同)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通知还规定,各国有金融机构要以上限确定其他员工薪酬,合理体现岗位差异和业绩差异。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主要金融企业股改上市,行业薪酬水平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个别金融企业对高管人员发放过高薪酬,与社会平均水平以及内部员工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此次财政部出台有关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降薪的通知,一方面有利于公平社会收入分配,有利于维护国家和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薪酬决策机制,促进激励和约束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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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达国有金融机构高管“限薪令” 2008年薪酬不得高于2007年的90%
财政部9日通知指出,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
财政部指出,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通知所称的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
财政部指出,在下调20%的基础上,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
财政部出台“限薪令”,影响最大的是2008年经营业绩同比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的高管。以中国人寿为例,该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100.68亿元,与2007年相比下降64%。按照财政部的上述通知,中国人寿高管薪酬将至少较2007年下降20%。
已公布的银行类上市公司年报显示,工行、建行、中行和交行2008年净利润较2007年实现增长,几大银行高管薪酬普遍下调10%。(中国证券报 朱宇)
国有金融高管去年薪酬不得高于前年90%
财政部昨日再次发布“限薪令” 工行、中行等部分上市金融国企已主动降薪
市场争议较大的金融高管年薪限制有了进一步执行细则。
财政部昨日发布通知指出,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下同)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
通知还指出,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
从已披露的2008年年报来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人寿等国有大型金融企业高管已经普遍采取主动降低薪酬的方式。其中,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取得业绩增长的情况下,其高管年薪均下降10%左右。
然而,对照规定,部分上市金融机构高管降薪幅度并未达到财政部的要求。比如,中国人寿2008年净利润下滑六成,而其高管降薪幅度约15%。浦发银行2008年高管薪酬总额为税前2776.3万元,较2007年该行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2133万元则出现了上升。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高管的年薪总额也引发诸多争议。今年2月,财政部曾印发通知,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280万元人民币。从已披露2008年年报的金融机构高管薪酬情况来看,尽管多数金融机构负责人年薪均在人民币280万元以下,但仍有部分机构高管中最高年薪超越此标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之所以在设置了280万元上限之后又进一步出台“限薪令”,是为了防止个别金融企业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互相攀比,甚至想在2008年的薪酬中补回2007年时与其他企业薪酬的差距。
郭田勇说,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很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效益都出现下降,薪酬必须反映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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