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收藏本站
中文版 English
首页 公司简介 公司形象 业务范围 企业文化 会计知识 业内资讯 疑问解答 本站下载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疑问解答 >> 县人防办建设地面指挥中心,能否比照军事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县人防办建设地面指挥中心,能否比照军事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南京代帐 南京代帐公司 南京公司注册 南京注册公司

 

 

问:县人防办建设地面指挥中心,能否比照军事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八条 的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四)军用洞库、仓库;(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不在上述免税军事设施范围内的土地不能免征耕地占用税。

 

 

如您在注册公司与税务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致电 南京捷亚凯财税,我们已帮助数千客户解决南京注册公司与税务等各种疑难问题。

南京公司注册、工商代理热线电话:025-52053551

手机:13851933414、13815889915

QQ:1141226302、43447021

关于我们 | 业务范畴 | 会计知识 | 企业文化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njjyk.cn All Servered
  南京注册公司 移动电话(TEL):13851933414 QQ:43447021 电子邮件(EMAIL):sty0617@163.com  苏ICP备11039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