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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企业业务较少,年初已将未开具发票盖上财务专用章,现更换新刻制的发票专用章,可否在发票上再盖一个新章发票继续使用?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因此,自2010年2月1日开始发票上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使用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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