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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服务业单位组织客户单位人员培训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发生的费用可否作为成本在税前列支?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第063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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