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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疑问解答 >> 划拨土地改制后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
划拨土地改制后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
问: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将原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改为改制后的企业名下,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请问企业如何按财税(2010)121号文计算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答:您好!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因此,您计算房产税时,房产原值产应包含地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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