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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疑问解答 >> 劳务派遣工人福利列支问题
劳务派遣工人福利列支问题
问:我公司接受某公司派遣来工人300名,工资奖金.劳动保险费由派遣公司开具正式发票,请问我公司直接发放给这部分职工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劳务派遣员工不是您企业职工,若发生的派遣职工福利费,不能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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