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2000年购入土地支付价款1000万元,摊销10年后账面即余值800万元,按照新的税法规定,应将土地价款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请问: 我们公司是按1000万元计入房产原值还是按800万元计入房产原值。
答:您好!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因此,容积率大于0.5的,按照房产原值计税,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实际支付的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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