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收藏本站
中文版
English
首页
公司简介
公司形象
业务范围
企业文化
会计知识
业内资讯
疑问解答
本站下载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文章中心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公司形象
会计知识
业内资讯
疑问解答
本站下载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疑问解答
>>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是否要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的基数?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是否要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的基数?
问: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是否要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的基数?
答:您好!若此押金不需要退还,应当计入其他收入,不作为招待费计提基数。
关于我们
|
业务范畴
|
会计知识
|
企业文化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njjyk.cn All Servered
南京注册公司
移动电话(TEL):13851933414 QQ:43447021 电子邮件(EMAIL):sty0617@163.com
苏ICP备11039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