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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单位每月以现金形式向员工发放的通话费、公交月票费、租房补贴款均需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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